千秋yifa 发表于 2019-11-19 14:17:04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公益微电影大赛 征集说明

大赛缘起及目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的文化自信,激发社会各行各业、高校的创作热情,传递正能量,传播中国好故事。自2016年起上海联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微电影研究会、国内百校举行首届中国公益微电影十佳评选,2018年更名为“全国大学生公益微电影大赛”,2019年迎来第三届。大赛旨在搭建文化交流平台,聚焦青年大学生群体,让青年群体参与文化创作、传播与传承。以青年群体的视角去发现中国,理解中国,宣传中国文化。大赛主题:以“影鉴中华”为主题,题材不限,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作品,包括剧情片,纪录片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微电影研究会承办单位:上海联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持单位:四川省微电影协会联盟、南充市电影微电影协会、上海电影评论学会、长三角高校影视戏剧理论研究会微电影专业委员会、上海影视戏剧理论研究会大赛流程:1.征集时间:2019年10月1日—2020年7月31日2.报名参赛:将参赛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报送:官网报名:参赛者可通过官方网站(http://micro.ussx.net.cn)点击“报名详情”完成信息注册、填写作品参赛报名表、上传参赛作品、1-3分钟预告片及相关文件(报名表,授权书需打印签字上传)。系统收录审核后可在官网作品栏查询3.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三级评审:2020年9月1日-9月30日由组委会邀请高校学生、相关学者、业内专家等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入围公示:2020年10月5日颁奖典礼:2020年10月下旬*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赛程进行调整奖项设置:公益赛事,仅颁发奖杯证书,不设奖金。
十佳影片奖, 10名;评委会特别奖,10名;优秀作品奖,80名;最佳导演奖,1名;最佳摄影奖, 1名;最佳女演员奖,1名;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卓越贡献组织奖,6名;最佳编剧奖,1名;最佳剪辑奖,1名;最佳男演员奖,1名。
其他说明:1.作品参赛要求:参赛对象:面向国内各高等院校及在校大学生、影视相关专业机构、工作室、文旅地各文化企业等。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内容需围绕大赛主题,展现中国特色文化,诠释情怀与信仰。内容健康向上,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血腥、恶搞、低俗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画面清晰,像素比例1920*1080p,不得低于720*576p(标清作品),文件为mov,mp4,mpg等格式;设置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作品时长控制在30分钟内。为取得较好的展示效果,参赛者需提供作品宣传电子海报,规格为1920*1080 (横版),770*1080(竖版),1920*1080(剧照版)各一张,文件为jpg、png格式。参赛作品著作权: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作品中使用的音乐或其他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由参赛者自行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但作品一经提交,即视授予主办方拥有全部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费;作品可获得微电影大赛(节)的推选。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本次赛事活动期间主办方拥有展映环节的无偿播放权、宣传使用权等,同意主办方将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中/英文字幕拷贝版、宣传片花等用于本次微电影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展播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本次大赛结束后,作者使用该作品参加其他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由作者负责。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所保留,需在申报时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参赛规则: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之所有参赛细则章程。投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以作品上传时间为准。参赛者一旦提交参赛申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励。参加本微电影大赛期间,参赛作品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如因参赛作品使用主体、范围、方式等产生冲突,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可能性作品成果运用:获奖作品将用于各院校/电视台展播或展映交流,项目宣传;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国内或国际微电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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