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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罪加一等!

2021-12-10 11:13| 发布者: 红影| 查看: 137| 评论: 0 返回上一级

摘要: 黎智英及邹幸彤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据港媒12月9日报道,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涉及2020年6月的一起非法集结案,案件9日10时裁决,其中黎智英 ...

黎智英及邹幸彤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

据港媒12月9日报道,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涉及2020年6月的一起非法集结案,案件9日10时裁决,其中黎智英及邹幸彤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而邹及何桂蓝被裁定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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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其他案件正在服刑 资料图 图源:“橙新闻”

法院裁定:黎智英和邹幸彤于2020年6月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邹幸彤和何桂蓝另被控于同日同地,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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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 资料图 图源:“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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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蓝 资料图 图源:“橙新闻”

案件11月4日在香港区域法院续审,3人否认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2项罪名,法官则裁定本案表面证供成立。

控方认为,黎智英在访问中提到一定会前往集会,到案发当日下午4时,他现身维园喷水池,随即被一群记者包围,他必定知道自己出现会引起“聚旗效应”,从而造成煽动的效果。

据此前报道,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在去年6月举办非法集会后,共26名反对派人士分别被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4人早前已认罪判囚。同案另外12名被告此前表示会认罪,他们今早在香港区域法院,也各自承认触犯“明知而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据悉,12名认罪的被告包括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梁国华、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及杨森,他们此前已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另外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再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此前消息

今年4月16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等9人进行宣判,9名被告因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而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判入狱12个月。

5月28日,乱港分子黎智英承认组织2019年非法游行,被香港特区法院判刑14个月。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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