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这篇论文的许多细节,囿于本书篇幅之故,无法更进一步详尽地介绍,不过它的确替许多影片分析带来了启发。蒂埃里·昆塞尔在他《危险游戏》的析论过程中,便使用了对立(duel)的结构概念,另外在弗里茨·朗的《M》片分析中,昆塞尔也采取巴特的“符号的吊诡”(escamotage du signe,某些故意隐藏其叙事本质的叙事文本)概念加以探究。
虽然巴特这篇论文时常被人引述,如昆塞尔在《M》影片分析中参照其指标(indice)概念以澄清该片的叙事结构,但总体来说,并没有太多分析者曾对这篇文章深入探讨。只有米歇尔·兰尼、玛丽克莱尔·罗帕尔和皮埃尔·索蓝等法国学者曾在他们的著述中尝试重新审视巴特得出的结论:“巴特曾经指出……区别叙事序列句法中连续性与因果性、时间与逻辑之间的差异,实在颇为困难。我们试着去解开其中的纠结,把在前一个序列中呼之欲出,因而回应产生的序列,以及两个纯粹因前后时序关联而组接的序列情况,分别隔开来看。”(《Le récit saisi parle film》,p101)
在上述的分析中,阿兰·威廉姆斯也把《大都会》中依循这一模式运作的情况列了出来。例如片中的机器人从S2(即机器)运作到2(非机器,即人,至少在外表上是人),再到S1(社会);片尾工人们烧毁机器人,使它露出机器(S2)的本来面目。女主角玛丽亚的运作路线,根据威廉姆斯的分析,几乎与以她为幻形的机器人完全对称。在分析中组成二元对立关系的是社会空间与机器空间(Espace de la société/Espace desmachines),机器空间的否定则设定为人类空间(espace humain),而社会存在的先决条件就是人类空间,这点是很明显的。不过威廉姆斯并没有明确地界定社会空间的否定是什么。
这个语言学上的术语基本上将人们所说的话、陈述句(énoncé)与所使用的说话方式、陈述活动(enonciation)进行了辨别、区隔。埃米尔·本维尼斯特(Emile Benveniste)在他著名的论文《陈述活动的形式机器》(L’Appareilformel de l’énonciation,1970)中指出,口语言谈(discours)中存在着某些陈述活动的形式印记(marques formelles de l’énonciation,例如“这里”、“现在”、“我”等字眼),而且陈述句的主体与陈述活动的主体并不一定等同,陈述句的主体“我”是一个遵循文本与句法规则的文法上的主词,陈述活动的主体则是说出这个陈述句的人。陈述活动的主体由一定的(特别是社会与无意识方面)的条件限制所决定,而在陈述句中表现出它的复杂面。从这样的概念出发所进行的言谈分析一方面提点了陈述句(文本)与其陈述者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突显了陈述句(文本)与其接收者(读者[destinataire/lecteur])之间的关系。
在电影研究的领域中,直接把这个问题架构移植过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一部片子里并没有一个主体作为可资辨认的叙事机制(instance narratrice,就算是“作者论”也不曾声称一部影片就是一个人独力完成的作品),想要在一部片子里找到等同于语言学上严格定义的“陈述活动印记”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何况,叙事电影,尤其是在它的古典时期,总是全力地隐藏其陈述活动过程,以制造一个真实世界映象的透明陈述句。不过目前电影的陈述活动问题研究方兴未艾,一方面固然是受到语言学及文学理论的互动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电影本身这些年来有了相当多的演变(有一大部分的当代电影都同时以“故事”[histoire]和“言谈”[discours]两种形态呈现在观众眼前)①①我们大略地带过有关这方面的讨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电影美学》(Esthétique du film,pp70~105),以及弗朗西斯·瓦努瓦的著作《文学叙事与电影叙事》(Récit écrit,récit filmique,pp147~195)。
热内特感兴趣的是叙事(récit)与所述事件(événements)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的叙述行为(acte de narration)。在所有叙事与故事的关系中,对电影研究影响最大的当属热内特的叙事语式(modede récit)研究:一篇叙事从某一种观点(point de vue)出发以赋予它所述故事或多或少的讯息,它可以借由譬如叙事中某个人物的所知(savoir)去过滤出这项讯息。这不是一个新的观念(至少19世纪末以来的文学理论就曾多方研讨过这个问题),但热内特明确地将此观念诉诸形式化,因而提出了聚焦活动(focalisation)的概念。
在一篇文学叙事中,第二个问题是第一个问题的必然推理结果(因为作者同时告诉了读者“知”与“看”两方面的讯息,或者只告诉我们人物的“知”而不需说出人物的“看”)。但在电影中第二个问题的重要性却更为明显,而热内特的研究模式运用到影片分析范畴所碰触的主要困难也在这里。我们以美国电影分析家布莱恩·亨德森(Brian Henderson)评析约翰·福特的《翡翠谷》(How Green Was My Valley)为范例,说明问题与困难所在。在这篇分析中,亨德森将所有热内特就叙事语式问题所提出的类型一一套用:
“《翡翠谷》一片的叙述者是老年时候的修(Huw),我们听到的叙述声音的确就是他的声音,但是这并没有解决本片的语式问题,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跟随童年时的修的观点去观察事物。由于《翡翠谷》全片中没有任何一场戏是只根据某个人物的观点拍摄的,所以是一个无聚焦叙事。但是有些镜头经常由于戏剧原因或方便因素,而以某个片中人物的观点角度去处理,以造成强烈的映象或有效的戏剧性,因此又是变化观点的内部聚焦叙事。主角修到学校报到是以无聚焦的方式拍摄的,他年纪又小又害羞,不过这不是从任何一个剧中人物的观点出发去看的。一旦修打开教室的门之后,福特即切换到以修为主体的观点观看班上充满敌意的小女孩们,然后再切到坐得远一点的、更不怀好意的小男孩镜头(如果要严格要求的话,这两个镜头都不太可能是从修的位置拍摄的)。福特再切到一个以教师为主体的镜头,这个镜头仍然是从修的观点出发去拍的,不过当修被老师叫到黑板前面时,修的观点便中止,换成班上同学的观点。之后几个发生在学校操场的打架场面基本上是对修比较友善的那个小女孩的观点镜头,只是她的角色在片中并不重要。总之,福特从修的观点处理他初抵学校的最初印象,然后再以无聚焦或变化观点内部聚焦的方式表现后来发生的事件。”(《电影中的时态、语式与声音研究》[Tense,Mood andVoice in Film],亨德森著,pp13~14)
观点(point de vue)的定义就是我们观看事物的所在位置,更广义地说,也是我们观看事物的方式。叙事电影中的观点多指定、分派给某一个人,他可能是叙事中的人物,也可以特意指定整体叙事机制(instance narratrice)作为影片的观点。叙事电影的观点分析(或是视线分析)基本上就是一部影片的“明现方式”(monstration,安德烈·戈德里奥[André Gaudrault]语)分析,与严格定义下的叙事分析不同,而且它们绝大部分旨在显示叙事机制观点与人物观点之间错综复杂的脉络关联。
2由景框构图所体现的摄影机的“视线”(由一定的距离与某个摄影轴线显示出来):布朗特别感兴趣的地方是摄影机视线与人物视线两者间可能的巧合情况,换句话说,他研究的重点在于景框构图是否“再现”了某个人物的视线,或者它只是摄影机(等于影片的陈述者[énonciateur])的视线而已。因此镜头1与11(同桌进餐的人们全景),以及系列镜头3、7、9、11都属于“无人镜头”(plans anonymes/nobody’ s shots),代表的只是影片叙述机制的观点。相反的,系列镜头2、4、8、10都是从露西的观点拍的,代表着她观看林戈、达拉斯这对年轻人的目光,布朗称之为“被勾勒的视线”(depicted glance)。
布朗最后将这个片段分析的结论扩大到电影的陈述活动问题,论断存在于过去分词所说(dit)与动词说(dire,即虚构与陈述活动)之间的普遍关系:对布朗而言,每个摄影机的镜位、每个观点,都代表着一个陈述活动印记(marque de l’énonciation)。因而,电影观众的思维活动,就是不断地从纯粹“保持距离”(tenu distance)的观众位阶(与叙事机制相关,例如“无人观点镜头”),晋升到主动位阶,认同陈述活动行为(例如跟着推拉镜头运动认同镜头4露西“被勾勒的”视线观点),以建立起联系虚构与陈述活动之间的桥梁。我们并不赞同布朗有关这一层次的结论,因为陈述活动印记只有在具有真确的“印记痕迹”的情况下,才能保有这个概念的坚实性,如果每一个景框构图都是一个陈述活动印记的话,那就无所谓印记可言了。
“由于不可能详尽地分析所有叙述性(narrativité)的构成因素类别,所以我们决定从叙述、特别是主导片中叙述声音位阶层次(hiérarchisation)的叙述方向上进行我们的分析。在这个电影叙事中叙述提供者(narrateurdonateur)以何种方式被表现出来?它与片中其他不同的叙述观点间的关系如何?简言之,这个与其他的现实作者(auteur réel)有着彻底区别的隐含作者(auteur implicite)究竟是谁?”(《叙述与意义》[Narration et signification],p12)
另外一篇分析是让保罗·西蒙(JeanPaul Simon)的文章《陈述活动与叙述》(Enonciation etnarration,1983),对于陈述现象有更直接深入(而且理论性更为明显)的研究。他剖析了两部影片,一部是罗伯特·蒙特马利(Robert Montgomery)的《湖中女》(Lady in the Lake),另一部是贝克特(Samuel Beckett)的《电影》(Film)。前者有如“一个自恋倾向的陈述活动(narcissisme énonciatif)”,后者则是一个将视线与观点进行变异化运用的特例。
第五部分:电影叙事分析叙述“声音”问题(2)
第一部片子由于将摄影机视线认同为片中人物视线的可能性推到了极致,在电影史上特别出名:片中的主角(由导演自己饰演)即叙述者,整个影片叙事跟随他看事件的眼光依序开展(全片除了少数几处之外,都以“主观镜头”[caméra subjective]拍摄)。对电影陈述活动分析而言,这部片子很值得研究,它也经常被叙事学家引述。西蒙的分析重心不在于整体叙事的基调(叙述者、主要人物、观点三者间的巧合),而是专门剖析这个基调的脱轨时刻。片头——当叙述者出场自我介绍,说明他是过去发生的一个事件的主要角色,并准备讲述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因为他是从内部去了解这一事件的人(“I’m the guy whoknows”)——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时刻:片中的主人翁自我介绍为一作者,但他是一个虚构的作者(虚构世界的作者),然而饰演这个角色的演员又是导演自己(或者说是真实的作者)……